血液,的人,保存期,生物,血型

提問: 也談無償獻血 問題補充: 獻血者是否需要身體很強壯 ?瘦弱者可不可以 ?2010-01-08 14:11 就是身體正常但看上去較瘦. 医师解答: 不一定獻血者身體一定要“非常強壯”,只要身體沒有不適合獻血的情況或者疾病、體重達到45KG 以上就可以了。在年滿18周歲到55周歲以內的健康公民,都可以進行義務獻血的。獻血前,采血點(中心血站或者血站派出的采血車)會對初次獻血的人進行獻血者基本情況的詢問和登記,以排除不適宜或者不能獻血的情況,并且從指尖采一滴血液,進行血液情況初步的檢查和血型的確定,合格后,可能還會填寫一份獻血表格或者直接開始采血。一般正常情況下,每次獻血為200毫升(一袋血)或者400毫升(大袋);這個獻血的量(正常人的失血量),不超過人體總血液量的10%(指獻血400毫升),離人體失血達到20%將發生危險的的值還很遠,所以是絕對安全的,而且當獻血后,在很短的時期內,由于人體的造血功能,失去的血液的量很快就會得到補充,完全達到沒有獻血時的指標。從另一方面來說,、這對血脂比較高的人來說定期獻血,還可以“刺激”身體不斷地產生新鮮的血液,“改善”自身血液的質量,對身體還有一定的好處的。我自開始獻血,到現在已經進行無償獻血10次有余,身體也沒有出現任何由于獻血而引起的異常,所以我也請大家放心好了,沒有任何問題的。一般情況下,在采血處采集到的血液,經過血型、編號(包括獻血者信息)后先放入冷藏箱保存,然后在集中前,還要對所采血液進一步進行有關化驗和檢測,合格通過后,放入血庫冷藏保存,一般最長保存期為35天。如果某種血型的血液,到保存期最后日子仍然沒有被臨床治療或搶救時使用,那么這“過期的血液”,將可能被送到有關生物制藥廠作為生物藥品制劑的“原料”使用,也有可能作為“生物廢棄物”(生物垃圾)處理。在從另一方面來說,即使一個人一輩子不進行獻血,他(她)自己身體的血液,也是在不斷地進行“自動更新”的,所以獻血并且是按規定(每6個月一次)、按量(每次200---400毫升)進行獻血,是不會影響人體的健康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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